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能源产业基地和创新中心,提升优势产业集群的创新水平,围绕重点产业引育人才……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我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惠州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
建设石化能源产业创新策源地
根据《措施》,我市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能源产业基地和创新中心。通过发挥大项目技术引领作用,全力推进稔平半岛重大能源项目、海上风电、LNG接收站等项目落地建设,布局引入天然气电厂、大湾区数据中心等能源产业链项目,构建集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能源产业链,推动石化、能源产业发展壮大,为科技创新提供强大产业基础。依托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建设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建成石化能源产业的创新策源地。
积极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链接高端创新资源,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承接重点产业溢出,打造珠江东岸现代产业集聚地。重点对接广州科学城、东莞松山湖、深圳高新区等高端研发平台,开放共享科研成果,共促成果转化落地。鼓励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等服务主体,搭建创新要素流动桥梁,实现全方位引才、引项目。
在优势领域冲击“单打冠军”
在提升产业集群科技创新能力方面,《措施》指出,将提高优势产业集群的创新水平。面向建设电子信息、石化能源新材料两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依托创新链做强产业链,全面优化提升现有专业园区、特色园区。抓好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建设,推动龙门、惠东、博罗三个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打造以稔平半岛为中心的新能源产业园区,以惠城、惠阳、仲恺等中心片区为依托的经济开发区或创新引导区,以博罗为中心的生命健康医药新兴产业集聚区。
同时,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高端装备制造、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超高清视频、集成电路、5G、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吸引一批科研机构、人才团队来惠开展攻关性、延展性研究,支持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在惠产业化应用,增强技术攻坚实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申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提升我市重点产业的技术水平,在优势领域冲击“单打冠军”。
建设产权型或租赁型人才住房
在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中,我市将围绕重点产业引育人才。聚焦惠州“2+1”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入选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按照省财政支持力度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依托研究机构、实验室等,大力培育基础性研究人员,提升产业整体科研实力。加快仲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地方创业团队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立足本地职业技术学院,加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力度,培育高水平技能人才。
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我市将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引进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行“一站受理、全程代理、一站办结”工作机制,为落户惠州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综合性服务。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按照职住平衡、就近建设、定向供应的原则,建设产权型或租赁型人才住房。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动“登峰计划”高水平医院建设,力争配备国内一流的医疗团队和设备。集聚优质教学资源,提升教育质量及层次,打造高水平本科教育。落实人才签证与停居留政策,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期限。落实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探索建立绿色直报模式等。
新认定省级高新区奖励200万元
根据《措施》,我市将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其中包括加快重大创新基础平台建设、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在加快重大创新基础平台建设方面,我市将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对标最高最优最好,加快推进中国科学院两大科学装置建设,并在建设用地、人才保障、科研计划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和配套服务。加强与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深度合作,推动其核孔膜、辐照育种等先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在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我市将加快推动仲恺高新区争先进位,对标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打造以北斗、激光、半导体、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与物联网为主导的新“4+1”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大亚湾开发区“慧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港”建设。加快推进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有条件的科技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区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同时,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建设一批直接面向产业和企业需求、拥有较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的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新一代工业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助推集群内的关联企业加强技术合作,促进电子信息加快向高端转型;谋划建设石化技术研发中心,提升石化产业集群技术水平,为惠州建设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提供支撑;谋划建设新材料研发中心,增强我市新材料创新研发能力。
此外,还要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补贴力度,通过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一次性扶持奖励100万元。实施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根据其上一年度对外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着力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效能,大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对拥有国有股份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国有股份退出,引导本地龙头企业介入建设。对市参与建设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性质新型研发机构,市可授予其自主审批下属创投公司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支持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拓展孵化功能做大做强,成为孵化高新技术的“摇篮”。
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
根据《措施》,我市还将在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方面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其中将重点遴选100家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提供分类施策服务,在研发费用奖补、科技项目扶持、研发机构建设以及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综合性支持,为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在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将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创新驱动的各类金融机构,构建完善的创新型金融机构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优化建立企业创新融资信息对接机制。建立企业创新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信息对接机制,向金融机构、创投机构开放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承担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企业融资需求相关信息。